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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宝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浙江省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单位发表时间:2014-01-10 16:45 根据《浙江省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实施意见》(浙科发农〔2004〕52号)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科技系统下放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政〔2012〕245号),绍兴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2013年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的宝仔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评审认定,并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推荐,省科技厅对上报材料进行了复审。经复审和研究,同意“浙江宝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浙江省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单位。且颁发了浙江省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牌匾。 |